東京都豐島區將於2018年度啟動可活用空屋成為Share house的計畫。目前若要將空屋轉為Share house,必須變更建築基準法的規定用途並且大幅整修,所以難以進行利用活化。豐島區提出若全體希望入住者都聯名簽下入住契約的話,就可以不用變更用途可直接當成Share house。目前日本很少有地方政府進行這樣的嘗試。若條例順利通過,預計將於2018年4月開始施行。
依照日本的建築基準法,將複數的入住者個別向房東簽約開始共同生活的Share house視為「寄居宿舍」用途。為避免災害,寄居宿舍需要設置緊急照明及火災警報器等設備,一般需要數百萬日圓的改裝費用,所以有不少空屋屋主放棄經營Share house的計畫。

依據這次的條例案,若大家聯名簽訂入住契約的話,可視為家族般居住,使用用途上就可以維持原本的「住宅」,可以不須改裝就做為分享居住之用。
條例案中的規定條件中,入住者需全體聯名與房東簽約,要負起若有某人遲交房租時的連帶責任,以及居住者之間不能有親屬關係等;房間面積應大於7平方公尺,原則上房間數即為居住者數量上限,具有複數房間的出租用公寓也是條例案對象。
空屋屋主須向區公所提出申請,經過由專家們組成的區審議會通過後便可得到認定證明,各設施需要把認定證明掛在明顯處,以方便他人知道沒有不守法或違法使用。
在區公所的預想使用者方面,例如單親媽媽等可以共同生活互相扶持養育小孩;或是單身高齡人士與學生們共同居住等。房租由房東與入住者彼此溝通決定,既能有效利用活用空屋,又可以提供經濟困難者及學生等族群便宜居住的環境。
其實日本都市再生機構(UR)已率先引進這種入住者聯名與房東簽約,使住宅不須變更用途就做為Share house使用的嘗試。豐島區公所住宅課說明:「在有各式各樣生活型態的現代中,Share house的需求變高,我們希望在不需要變更用途及大規模整修的前提下,就能活用空屋」。
根據日本總務省的住宅土地統計調查,2013年豐島區所有住宅中的空屋比率為15.8%,是東京都內各地區政府中最高,空屋數約3萬戶,10年內增加了1.5倍。
也因此,不僅只是Share house,豐島區在2018年度預算中亦編列了支援空屋利用活用項目,將設置登記空屋屋主與支援利用活用的業界團體、NPO的制度,「目前正在檢討例如可與代書商討空屋繼承等、免費派專家與屋主商討的制度」。
(消息來源:日本經濟新聞)